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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网南宁8月8日电(张芳、实习生刘昊宜)“本人于2020年7月2日科目一考试过关,后来因为疫情和驾校原因,一直到今年5月份才考完科三。今天接到短信说我的驾考过期需要重新申请。这不合理也不公平。”近日,有广西北海网友在人民网“领导留言板”留言,称因疫情和驾校原因,导致考驾照的时间超时过期,需要重新再考,这不合理也不公平,希望有关部门予以调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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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到留言后,北海市政府办公室做出回复: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《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安交管服务便民利企工作的通知》(公交管〔2022〕90号)精神,经北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沟通,已将该网友的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往后延长,因此该网友已于2023年7月6日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考试合格并领取机动车驾驶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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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时,北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2023年7月10日进行了电话回访,该网友对交警工作表示满意。
据了解,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(公安部令第162号)规定:申请人在场地和道路上学习驾驶,应当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。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,但有效期截止日期不得超过申请年龄条件上限。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。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,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。